我家老宅有间闲屋要出租,老伴委任我为“接待科科长”。我顶着火辣辣的太阳,由西工跑到老城,去完成光荣而又艰巨的出租房屋任务。
说也奇怪,这间房屋三天两头易主,房客不是住一个月不辞而别,就是住半个月要求退房。刚搬来的俩人,只住了10天就打来电话说不住了。经打听才知,这是一对儿野鸳鸯,他们突然发现附近住着知根知底的老熟人,怕暴露隐私,所以要退房。
我来到了出租房,先把“出租房屋”广告牌挂起来,然后老老实实地坐在广告牌旁边耐心等待。
我接待了一拨又一拨咨询者,人家不是相不中房子,就是谈不拢价格。眼看日落西山、晚霞满天,我该打道回府了,这时突然来了一个腼腆的少妇,柔声问道:“叔叔,能不能让我进去看看房子?”“中!”我点点头。
她独自进去看了20多分钟,然后满意地对我说:“这房子我租下了。”她交了房租,我把房门钥匙交给她,就“成交”了。我喜出望外,收了“出租房屋”广告牌回家。
好景不长,5天后,那少妇打来电话让我去出租屋一趟。这次,她还带来一个穿花裙子的小姑娘,连声向我道歉:“真对不起,这房子我不租了。”我惊异地问:“怎么了?”小姑娘扯着嗓门说:“我离不开妈,妈离不开我!”少妇连忙向我解释:“是这样的,前几天我与老公拌了几句嘴,一气之下弃女舍家来租房住,昨天又来把房子打扫了一遍。今天,我拿着被子出门,闺女见了死活不让我走,哭着说离不开妈,把我的心说软了……”
我不但没怪罪少妇,而且语重心长地对她说:“你不租房是对的,一家人哪能不磕磕碰碰的,不能一生气就离家出走,家好出难回,还是重归于好才对。”母女俩都深深地点点头。我把房租退给她,母女俩手拉着手走了。
送走这母女俩,我又把“出租房屋”的招牌挂了起来。
(西工区 王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