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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8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启动
想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请到辖区人社部门登记
□记者 武逸民 特约记者 李帆
    本报讯 从即日起至本月底,市人社系统将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可到所在辖区的人社部门登记,以便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活动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对辖区内2012届及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摸清人员数量、所学专业、求职意愿、服务需求等情况。对已进行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其接受就业服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

    二是组织招聘活动,促进供需对接。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公益性招聘活动,在发布就业信息的同时,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项目推介等服务。

    三是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重点做好“五个落实”:对自主创业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的,落实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落实基本生活补助;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

    该负责人说,为配合这次活动,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20日至26日将在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的首页设计图标并与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主页面链接,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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