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9日在台北举行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八次会谈。双方就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海关合作议题进行了商谈,回顾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两会已签协议执行情况,讨论了下半年会谈议题规划。陈云林与江丙坤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
根据《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两岸双方同意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接受并保护相互投资,逐步减少或消除对相互投资的限制。为实现双方投资便利化,两岸双方同意逐步简化投资申请文件和审核程序,并相互提供投资便利。
依据《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两岸海关将相互通报有关海关规定,及时交换与ECFA货物贸易有关的海关估价、商品归类及原产地确定所需的证件、文书等相关资料。为正确计征ECFA货物贸易进口货物关税,双方应主动或应请求提供及核查海关估价、商品归类及原产地确定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