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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版:洛阳·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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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停车场,可收车辆“过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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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8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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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停车场,可收车辆“过夜费”
□记者 杨凤轩
    白天停车时,在收费标准为3元/次的路面停车场交过了停车费;车辆过夜后,被要求再交3元“过夜费”。看车人还说,如果拒交,将对车牌进行拍照,车辆年审时得缴两倍罚款……近日,涧西区的张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这让她很疑惑——按次收费的停车场还要收“过夜费”吗?“过夜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据张女士介绍,7月30日,家住涧西区的她回家时发现小区的车位已满,便在一名男子的指挥下,将车停到小区旁一处路面停车位上,并被要求支付3元钱停车费。张女士付钱后,便回了家。

    次日9时张女士去开车时,另外一名看车人要求张女士再交3元停车费。张女士表示停车时已经交过,而这名看车人说,车辆过夜的话得再交3元,并称市里有规定,对拒不交费的车辆,管理员可以进行拍照,年审时给予双倍罚款。

    张女士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市停车办的郭主任。郭主任称,张女士可能遭遇了不规范收费,可进行举报。

    郭主任解释,张女士停车的路段不在此前公布的42个停车收费路段内,除此42个路段外,其余规划有停车位的路段均为免费停车路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费。此外,这42个停车收费路段的收费标准也是有规定的,即“大、中、小型汽车过夜统一为每辆次10元,带拖挂的车均另加2元”;另外,不存在“对不交费车辆拍照,年审时双倍罚款”的情况。(42个停车收费路段位置详见本报2012年3月31日A02版,网址:http://lywb.lyd.com.cn/html/2012-03/31/content_827050.htm)

    据悉,市停车办将结合市民举报,对类似现象进行治理。遭遇停车乱收费,您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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