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杨胜华贪污、挪用资金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杨胜华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杨胜华曾经是外逃贪官杨秀珠在担任温州市规划局局长时的司机,曾任温州市市政公用局城建处副处长,后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是国有控股公司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秀珠贪污案发外逃后,杨胜华也滞留国外。2011年6月28日,杨胜华回国主动投案自首,同年7月21日被依法逮捕,2012年3月14日,被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提起公诉。6月28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