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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版:洛阳·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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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技防须到位 大案小案都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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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8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百姓问政”第三场关注治安、养犬问题,有关负责人针对提问表示
人防技防须到位 大案小案都要破
□记者 韩铁栓/文 高山岳/图
群众现场对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的回答作出评议。
    昨天上午,“百姓问政”第三场“让社会更安宁”在洛阳广播电视台进行了直播。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沈庆怀带领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一起走进直播间,围绕社会治安等问题进行了互动。

    针对现场民评代表和场外群众通过热线电话的提问和评议,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作了解释、说明和表态。综合场内和场外的评议结果,这次“问政”的总满意率为79.93%。

    1 年底前对全市“电子眼”作细致排查

    问题:在西工区东兴新村,自行车、摩托车被盗事件屡有发生;老城区居业家园小区几个监控探头均已损坏,有的居民楼的防盗窗甚至从一楼装到了五楼。这些花了不少钱的探头为啥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为啥坏了没人修?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社成、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周新生:这些现象确实存在。2010年,我市曾投资1.6亿元,市公安局也拿出6000万元,在我市实现了社会治安监控探头全覆盖。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部分探头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今年7月初,市公安局曾组织对所属的2500个探头作过普查,发现其完好率在98%左右。近期,我们还将组织其他监管部门,对全市4.1万余个探头作细致的普查、维修,年底前全部完成。

    问题:红山派出所警务室只有一块牌子,长期无人值班;塔西社区警务室暗访组去了两次,也都无人。

    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周新生:2004年,我市曾提出在村村建警务室,以便警力下沉,方便服务群众,所以就在城乡建了不少警务室,但现在看来过于理想化了。

    从去年开始,我们决定对乡村每5到8个村建一个警务室,城市区每1000户居民(3000人左右)建一个警务室,现在正在整合期,所以才会出现短片里提到的现象。今后,根据网格化管理办法,我市将被划分为900多个网格,新的网格区内的警务室将被启用。

    2 大案要破,小案也要破

    问题:部分民评代表反映,他们曾对几个小区的居民作过调查,发现自行车、电动车被盗等现象时有发生。另外,涧西区某小区有位居民,为防止车辆丢失,自己花钱安了个探头,但电动车还是被偷走了。他看了录像,盗贼的影像很清晰,但他报案已有一个多月了,仍没有等到破案的消息。

    大案、要案要破,这没的说;事关百姓的小案件可能更多,老百姓也最关切,但往往是报案后,做回笔录就再无下文了。小的盗抢案件为何破案率这么低?是觉得不值得还是不重视?另外,对这样报案后不了了之的现象,市公安局有无相应的办案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

    市公安局副局长、犯罪侦查局局长李红江:大案要破,小案也要破,这是我们的职责。群众利益不论大小,对公安民警来说,都是头等大事。今后,我们将告诫和教育基层民警,进一步端正态度,像破大案、要案一样,认真做好小案件的侦破、处理工作;同时建立案件反馈机制,对群众的报案及时、主动进行反馈,做到公正、透明、高效。

    至于刚才看到的短片,盗贼的影像很清晰,这么长时间没回音,这不是能力问题,是态度问题。今天下午,我们就派人去调查落实,一旦查实是民警不作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问题:中小学周围治安问题时好时坏,打架、抢夺现象时有发生。这该如何应对、解决?

    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周新生:这种问题确实。从去年开始,我们在中小学门口安排保安值守,以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和孩子们的安全,但也存在工作没有做到的地方。

    对中小学周围治安问题,我们的态度是:全面排查,坚决治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3 每年抗诉案件以25%递增

    问题:去年我市有5名法院审判人员因为判决不公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法院对此有什么看法,为什么不向社会公布?

    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马保政:法院工作确实也有不令人满意的地方。对违规违纪人员,法院不会姑息。但现在这几名人员是其他相关部门处理的,程序还没走到法院,一旦到了,我们会依法按程序进行严肃处理。

    问题:人民检察院有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抗诉的权利,请问我市每年有多少抗诉案,能否对外公布?

    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王宫武: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每年抗诉案件都以25%递增,也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抗诉案件属于系统统计报告范围,不对外公布。

    4 有了养犬证,也不能随心所欲养狗、遛狗

    问题:养狗在我市市民中很普遍。随意放养、养大型犬的也不在少数,狗粪遍地、半夜狗叫、狗咬伤人的现象依然存在。有市民通过热线电话反映,她居住的小区有人养狗吓着了孩子,还不接受邻居的意见,说自己办了养犬证,弄得邻里关系很不和谐。她想问一下,有养犬证是否就意味着有了“护身符”?

    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周新生:城市养狗有明确规定,包括藏獒、德国牧羊犬等50多种大型、性情比较凶猛的犬种不允许在城市区豢养。其中大型犬的标准是成年犬体重10公斤以上或者身高超过60厘米。

    近年来,我市有关部门已收缴处理违规大型犬15711只,市局所属的18个派出所每月也都在检查、处理无证犬、违规犬。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治理力度,群防群治,把城市“狗患”彻底根治。

    至于养犬证,只是我们管理的办法之一,绝不意味着有了养犬证,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养狗、遛狗,影响环境卫生和邻里关系。

    问题:办养犬证的钱都去了哪里,能否公开?

    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周新生:办养犬证及其检查等相关费用,按照2006年我市公布的管理办法,统一交给财政,收、支走两条线,其具体明细适当时候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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