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是闺蜜,一个早婚,一个晚婚。两人租住一起,与老公过着“周末夫妻”生活。几乎每周她们的男人都会碰面,四个人买菜做饭,本也其乐融融。可早婚的那位女子并不希望她的老公来,因为她对婚姻有了厌倦感。而晚婚的女子不同,男人一来,她感觉小别胜新婚。
有一个周末,早婚女子的老公没来,可早婚的女子依然闷闷不乐,她甚至回避那对晚婚的夫妻,也许是看到他们成双成对的身影有点伤感吧。晚婚的女子看在眼里,她想让闺蜜心理平衡,就说:“婚姻都不是一劳永逸的,婚变天天发生,我得与他事先签一个‘夫妻条约’,你来给我们做见证人吧。”她的男人和闺蜜都笑,积极响应。
晚婚的女子火速起草了一份平等的“夫妻条约”:一、一方有了外遇,不能隐瞒和欺骗另一方,得坦诚相告;二、如果有外遇的一方想离婚,需无条件一次性赔偿另一方30万元;三、有外遇的一方离婚后,得远离他们共同生活过的城市。晚婚的女子写完条约,便让她的丈夫过目,丈夫看了看,接过笔开始修改,平等条约立刻变成了不平等条约,每条条约后面补充了内容:第一条多了“女方可以不说”;第二条添了“女方不用赔偿分文,只要她过得好”;第三条加了“她想在哪里生活就在哪里生活,有充分自由”。当不平等条约回到晚婚的女子手上时,她久久无语,泪珠吧嗒吧嗒地滴在纸上,正准备撕毁时,早婚的女子一把夺过去,展开一看,也有些感动,可她大笔一挥,在见证人处签下大名。
放下笔,早婚的女子无限感慨:我见过大度的男人,但没见过心里能撑船的男人,今天总算见着了,我非常开心,为你,为所有活在希望中的女同胞,因世上还有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人啊!
故事到此还没结束。又一个周末,另一个不受欢迎的男人来了,早婚的女子豁出去了,也起草一份同样的夫妻平等条约让他签字,想当试金石来决定他们的婚姻何去何从。她万万没想到丈夫添加了一条:“不管谁要离婚,男方得补偿女方50万元青春损失费。”她傻了,问他哪来这笔巨款,他说用自己后半生来“预支”。她沉默了,面向墙壁,泪流满面,曾经的不满都微不足道了。她收起条约,也收藏好了再嫁之心。
原来,留住一个女人的心,就这么简单,无须大道理,无须太多心思,只要一条不平等的“夫妻条约”足矣。直到分道扬镳了,男人还在为你的未来考虑,哪怕搭上他后半生的幸福,如此不舍与担当,还需要再去找另外的男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