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陶先生联系本报记者说,他在高新区清华园有套房子,5月、6月房子一直没人住,7月他却收到了22.5元的水费催缴单。经检查,这是陶先生家管道漏水所致。但对这笔水费该谁付的问题,陶先生存在疑问,记者就此咨询了洛阳北控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
洛阳北控水务集团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崔建宇表示,陶先生遇到的情况属“表后管道漏水”。水务集团自2004年以来对本市一些小区的自来水管道进行过一户一表改造,根据相关规定,对经改造的用户和未经改造的用户,表后漏水的维修和水费赔偿情况不同。
未经一户一表改造的用户,表后管道若出现问题,用户需要和物业或开发商协调。清华园小区是由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小区,内部管网由开发商建设施工,根据《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表后管道的产权归用户所有,建议陶先生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经过相关改造的用户,根据规定,自来水公司对其表后管道有两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管道出现问题,水务集团应对其进行免费维修,因管道漏水产生的水费由水务集团和用户协商酌情解决;对过了质保期的管道,出现问题由用户负责维修,相关损失也由用户承担。
另外,崔建宇提醒市民,如果房屋长时间闲置,最好关闭表前水阀,以免发生漏水。若市民对水费有异议,可向辖区营业所申请校验水表,工作人员将水表拆掉并带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您若对用水有疑问或需要维修服务,可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9610001或直接到营业所咨询,也可通过客户服务卡向抄表员咨询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