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中原网
李女士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上网求刺激,得来的结果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1年10月7日下午,郑州的李女士在家中网聊,认识了一个网名叫“我不快乐”的男网友,没几分钟,男网友便说想见见李女士。李女士犹豫了一下,说见面可以,但要他给自己买件衣服。男网友答应给她200元买衣服,李女士便和他约好了。
当晚8点多,李女士骑着电动车赶到约定地点,见到了男网友。寒暄几句后,李女士就把男网友带回了家。进屋后,男网友给了李女士200元,一番甜言蜜语后,两人便发生了关系。
事后,李女士的朋友打电话说找她有事,李女士便想让男网友离开。男网友认为受到愚弄,便对李女士进行打骂,并抓起李女士的手机夺门而去。因害怕被报复,也感到很难为情,李女士没有报案,可听到呼救声的房东报了警。
5天后,该男网友被警察抓获。在审讯过程中,他供述了自己同样的一起抢劫行为,只是被害人碍于面子没有报警。
日前,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男网友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