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铁栓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为加强大运河(洛阳段)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让大运河(洛阳段)再现往日的繁华和辉煌,我市日前制定了《洛阳市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大运河(洛阳段)重要遗产点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管理措施、违禁行为处理办法等作出初步规定。
今日起,该《办法》将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8月31日前,您若对保护大运河遗产和《办法》有啥建议和意见,不妨说说您的想法,为大运河(洛阳段)文化遗产保护尽一份心。
查阅该办法(征求意见稿),您可登录市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y.gov.cn),在首页右上方的“公告公示”滚动栏中寻找相关网页。您将意见写下后,可将信寄至市政府法制办法规科(地址:新区开元大道228号,邮政编码:471023),务必在信封上注明“洛阳市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字样;若发电子邮件,则请发至fgk.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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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对象范围初步划定
根据《洛阳市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市对大运河(洛阳段)文化遗产的保护,将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该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大运河(洛阳段)遗产,包括我市市域内与隋唐大运河密切相关的仓储遗迹、桥梁河道、水工遗存以及各类伴生的历史遗存和文化景观等。其重要文化遗产点是: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天津桥遗址、洛河市区段以及瀍河部分河道;根据普查登记、科学研究或考古发掘,并经文物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重要文化遗产。
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初步确定了大运河(洛阳段)主要文化遗产点的保护范围。
含嘉仓城(含城门)遗址保护范围:东至平等街南北一线,南至中州渠,西至环城西路北延长线,北至春都路北200米东西一线。
回洛仓城遗址保护范围:东至穆林大道南北一线以东150米, 南至穆林大道与310国道交会点东西一线以南100米,西至盘龙路南北一线以西150米,北至穆林大道与310国道交会点东西一线以北450米。
保护范围边线往四周各外扩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