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永高 实习生 闫元元
近期,我市出台多项政策,多措并举帮扶残疾人创业。
帮一把:培训技能“授之以渔”
乔燕是我市残联2009年网上创业优秀学员。她说,只要有梦想,肯于付诸实践,就一定能梦想成真。
“网上创业已成为残疾人创业的一种新形式。”据市残联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向斌介绍,自2009年在全省首次为残疾人举办网上创业培训以来,市残联每年都会举办这样的创业培训,不仅培训、食宿费用由市残联承担,而且优秀学员可获得一台电脑和一年宽带使用费的扶持。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陈向斌说,“掌握了一技之长,更有利于残疾朋友就业或自主创业。”
扶上马:让创业“不差钱”
田萍经营一家颈腰痛康复中心已两年多了。“这全得益于政府贴息贷款和残联的培训。”田萍说。
我省残联、发改委、民政厅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持有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的残疾人首次创业可获得不低于2000元的资金扶持。
去年年底出台的《洛阳市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全民创业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我市具备条件的残疾人等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可根据该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按照人均5万元到10万元的标准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总金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送一程:政策“保驾护航”
“福利企业是我市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要阵地。帮助残疾人一人就业,就能幸福一家,和谐一方。”市民政局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林清彬说。
“让残疾人更有尊严地活着,救助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为他们创造自力更生的条件,帮助他们就业或者自主创业,彻底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林清彬说,2010年8月起,新修订的《洛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开始实施: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均应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关于做好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残疾人在个体就业、自主创业时,凭借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可减、免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可免征营业税等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