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网
证监会《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日前已经结束,有关部门表示正在认真研究各方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暂行办法将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之后适时推出实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这是中国股市走向市场化过程中必须要走的一步棋。
员工持股计划不设行政审批要求,以信息披露规范予以监管。叶林表示,计划实施的主体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具体的情况选择实施或者不实施,从成熟市场经验来看,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好处体现在增强企业内在的凝聚力,降低管理成本、交易成本,督促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长期资金入市,长期来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实现企业股权结构的分散化、多元化,对改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切实帮助。
按照《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截至2012年6月底,我国股票市场的总市值已经达到20万亿元,如果5%的股份能纳入员工持股计划,就将形成1万亿的资产管理规模,这是相当可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