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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6月中旬曝光首批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名单后,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公布了第二批96个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名单,并将他们的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96个被执行人中最高欠债数额为205万元,欠债的总标的额达2379.7万元。
首批113名被执行人,已有35人履行还款义务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毛迎春介绍,6月中旬,我市首次对113名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信息。截至目前,这113名被执行人已有35人履行了217万元还款义务,40多名被执行人和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同时,法院对25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罚款措施,对5名拒绝执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了行政拘留,还有两名被执行人被立案调查。
第二批被执行人共有96个
此次曝光的96个被执行人中,有78名个人、18个单位,其中洛阳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津鑫置业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欠债达百万元以上。
2011年3月30日,涧西区人民法院就洛阳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洛阳津鑫置业有限公司返还财产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洛阳津鑫置业有限公司一次偿还洛阳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誉保证金152.6万元及利息。可被执行人洛阳津鑫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成为此次执行中数额较大的被执行人。
举报高消费被执行人可获奖励
毛迎春介绍,申请执行人或其他群众发现“限高令”公布的被执行人有高消费行为的均可举报,如举报内容切实有利于法院执行,按照相关规定,举报人可得到一定数目资金的奖励。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举报电话是:(0379)63369301、63369303、63369334。市民可登录洛阳法院网(http://hnlyzy.chinacourt.org/)查询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