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某大型超市的安管科长,利用职务之便盗窃超市53万元营业款后潜逃。8月27日下午,警方在案发一天后,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并追回了全部被盗现金。
8月25日下午,栾川县城一家大型超市的财务人员下班前,将保险柜中的100余万元营业款分成4份,用塑料袋装好后,放在财务室的铁皮柜中,准备第二天交给前来提款的领导。
26日上午,财务人员上班后,发现铁皮柜中装有现金的4个塑料袋只剩下两个,另外两个共装有53万元现金的塑料袋不翼而飞。
工作人员迅速调取超市内的监控录像查看,发现8月26日凌晨以前的监控录像全部消失,找安管科长刘某,发现他没来上班,也打不通他的手机,遂赶紧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栾川警方迅速赶往现场。经调查,警方了解到安管科长刘某负责整个超市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案发前一天,财务人员在整理现金时,刘某就在现场,他对现金的存放地点十分清楚,而且超市监控系统的密码只有他知道,只有他能删除监控录像。
同时,警方在调查中得知,案发当晚,有人看见刘某两次进入监控室和超市内,并在凌晨时分离开,然后不知去向。
根据调查的情况和种种线索,警方认为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27日下午,警方在洛阳市区一酒店内,将买好机票准备外逃的刘某抓获,并当场查获了被盗的53万元现金。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