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两条有关让座的新闻让人不舒服:一条是杭州一个小伙子没有给抱小孩的妇女让座,被该女士的老公连扇了5个耳光;另外一条则是江城一位老人在公交车上,叫坐在“老弱病残孕”专座上的小伙子让座,小伙子不但不让,还要打该老者。关于这种事我原以为应该是有基本共识的,但后来才发现不是这样。
到底在公交车上应不应该让座?回答这个问题应该看座位的性质。我们都知道,公交车上有被称为“老弱病残孕”专座的座位,上面经常坐着看上去很健康的人。有人说,大家都是花钱坐车,为什么要把一部分座位让给体力不好的人坐?我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
我认为,这其中的道理与道德或者本分没什么关系,而是一种规则。我们买票坐车,实际上是通过车票跟公交经营者发生了一次合同关系。他们要做的是按照规定停车、行驶,尽量安全地把我们送到目的地。而我们买了车票就等于接受了公交公司的规定,其中之一就是车上的这种给“老弱病残孕”乘客预留的位置,平时没人的时候是可以坐的,但当有这样的乘客上车时,这些乘客就有优先使用权。如果我们坐在其他位置上,要不要站起来让座是个道德问题,坐在这种座位上,让座就是个规则问题。
如果我们把这事儿拔高一些说,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要看对待残疾人与妇女儿童的态度。人行道上有盲道、建筑物必须修建无障碍通道、不许使用童工等,都体现了社会的价值取向。在这个时候社会权利不能追求表面上平等,而要向特殊人群、弱势群体倾斜,这部分的社会成本是必须支付的。只有拥有这样的价值观,才能在其他更多的方面照顾每个人的权利,而不至于把价值观降低到适者生存、弱者活该的程度。
强调每个人在公交车上具有平等乘坐权利的人,恰恰忽视了这一点,把社会在价值取向上作出的照顾排除了出去,过分强调单独个体的权利。经过这么多年,大家都有了一些权利意识是好事,但权利与义务是一体两面,你有这种权利的同时,必然要承担一些义务,并且在适当的时候让渡一些权利。
当然,这并不能全怪这些认为人们上车后就全盘平等的人士,我们从小就没有这种权利与义务的教育,都只是把这事儿归结为道德指数的高低,而很少有人会明白这种社会道德的来源以及它们适用的范围。说白了,我们缺了一堂公民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