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连漪 实习生 张静 通讯员 董云生
核心提示
沿途抛洒、随意倾倒……长期以来,建筑垃圾给城市环境和群众生活带来令人烦恼的影响。记者昨日从市城市监察管理局获悉,我市将建设6处建筑垃圾消纳场解决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并开展综合整治以杜绝沿途抛洒、污染环境行为。
1 年内将建成投用,可“收容”垃圾2000多万立方米
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副局长张红卫介绍,规划建设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主要“收容”建筑垃圾,即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路网、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但禁止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垃圾物进入消纳场。
此次建筑垃圾消纳场共规划有6处,其中,瀍河回族区1处,老城区2处,西工区1处,高新区2处,总库容将达2284.5万立方米。目前,这些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划选址已确定,将于近期开建,预计年内将建成投入使用。
2 位置已选定,“胃口”都不小
★老城区
●井沟村北郑凹沟(后沟)建筑垃圾消纳场
该消纳场位于市区东北部,与孟津县交界,现状为南北走向的狭长自然冲沟,北部两条沟向南汇合成一条主沟,主沟最宽处约410米,最窄处约76米,全长约1300米。拟建场区用地范围为:北侧两条支沟沟头距盘龙冢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专用道路约200米,南至井沟村东部,西至自然冲沟西侧原岸边缘,东至自然冲沟东侧原岸边缘,场区占地约510亩。
经初步估算,场区用地边界范围内总库容为730万立方米。根据周边新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进程,估计年生产建筑垃圾48.7万立方米,预计该消纳场使用年限15年。
●井沟村北泉子沟建筑垃圾消纳场
该消纳场位于市区东北部,与孟津县交界,现状为南北走向的狭长自然冲沟,沟最宽处约165米,最窄处约53米,全长约790米。拟建场区用地范围北距盘龙冢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专用道路约10米,南至自然冲沟南侧原岸边缘,西至自然冲沟西侧原岸边缘,东至自然冲沟东侧原岸边缘,场区占地约108.45亩。
经初步估算,场区用地边界范围内总库容86万立方米。根据周边新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进程,估计年生产建筑垃圾8.6万立方米,预计该消纳场使用年限10年。
★瀍河回族区
●盘龙冢村吴家坑
建筑垃圾消纳场
该消纳场位于我市东北部,在瀍河回族区盘龙冢村西侧,系盘龙免烧砖厂以北约260米处一个自然形成的土坑,场区占地约42.77亩。
经初步估算,场区用地边界范围内总库容12万立方米。根据周边新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进程,估计年生产建筑垃圾1.2万立方米,预计该消纳场使用年限为10年。
★西工区
●杨冢村建筑垃圾消纳场
该消纳场位于市区西北部红山乡杨冢村,现为一条南北向的自然冲沟,北以樱桃大道(杨王路)为界,南至金水河河堤,西至西侧原岸边缘,东到东侧原岸边缘,场区占地约144.74亩。
经初步估算,场区用地边界范围内总库容96.5万立方米。根据周边新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进程,估计年生产建筑垃圾9.6万立方米,预计该消纳场使用年限10年。
★高新区
●辛店镇莲池沟建筑垃圾消纳场
该消纳场位于市区西南部,场址属小秦岭余脉,现状为一条南北走向的自然冲沟,沟南北长约1400米,东西宽约650米。拟建场区用地范围北到耿家门,南至赵家沟,西孙白公路为界,东到岸坡,场区占地约1064.94亩。
经初步估算,场区用地边界范围内总库容1120万立方米。根据周边新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进程,估计年生产建筑垃圾74.7万立方米,预计该消纳场使用年限15年。
●孙旗屯乡后五龙沟村
建筑垃圾消纳场
该消纳场位于市区西南部,场址属小秦岭余脉,现状为一条西南-东北走向的狭长自然冲沟,沟最宽处约218米,最窄处约42米,全长约1600米。拟建场区用地范围北至自然冲沟北侧原岸边缘,南至自然冲沟南侧原岸边缘,西以洛阳绕城高速公路为界,东到现状已填的垃圾堆边界,场区占地约273.15亩。
经初步估算,场区用地边界范围内总库容为240万立方米。根据周边新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进程,估计年生产建筑垃圾20万立方米,预计该消纳场使用年限12年。
3 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在为建筑垃圾指定一个规范去处的同时,我市还将在城市区范围内展开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未经批准的单位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据张红卫介绍,凡未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未使用核准运输车辆、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及被列入市“重点监管工地”未签订“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承诺书”的建设工程,均不得开工建设。此外,垃圾运输未落实现场保洁人员的不能出门,车辆密闭不严的不能出门,车体车轮带泥的不能出门,手续不齐全的不能出门。
张红卫称,要严格按照《洛阳市建筑垃圾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标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批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凡被列入市“重点监管工地”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要向源头管理责任单位提交“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承诺书”,源头管理责任单位将对承诺内容及事项进行严格监督。
城市监管部门将落实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对重点监管工地、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实施24小时监管,对发现的沿路抛洒和乱拉乱倒行为严查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