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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动车司机连续驾驶不能超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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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9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高速事故频发,我省高速交警发布9条举措
所有机动车司机连续驾驶不能超4小时
□据 《河南商报》
    近期国内高速公路上发生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在较受关注的事故中,仅8月下旬,6天内就有3起事故致57人死亡。

    为了预防悲剧再次发生,9月1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发布通告,采取9条举措加强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

    具体有以下9条举措:

    1.严禁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凌晨2时至5时通行高速公路。已驶入高速公路的,一律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到服务区停车休息。

    2.严禁超速行驶。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驶证。

    3.严禁客车夜间行驶速度超过日间限速的80%。超过限速行驶的,一律罚款记分并予以曝光;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4.严禁疲劳驾驶。所有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货运驾驶人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到服务区停车休息。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一律依法严格处罚。

    5.严禁客车超员。超员20%以上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6.严禁客车违法停车上下人。违者一律罚款记分,并暂扣3个月驾驶证。

    7.严禁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快车道。双向八车道的路段禁止占用左侧一、二车道。违者一律罚款记分。

    8.严禁机动车在能见度低于50米时继续通行高速公路;暴雨、浓雾、冰雪天气禁止客车驶入高速公路。违者一律依法严格处罚。

    9.客车超员、超速、停车上下人、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举报一经核实,3个工作日内支付奖金200元~500元。电话举报:(0371)68208110,短信举报:13633719780,微博举报:新浪、腾讯“河南高速公安”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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