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铁栓 见习记者 张斌
核心提示
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安国之策、惠民之计。昨天,“百姓问政”进行了最后一期“让就业路更宽”的电视直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和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社保局、市卫生局、市住建委施工管理处的有关负责人一起,听取了现场民评代表和场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措施、失地农民再就业激励政策、小额贷款扶持范围等作了说明和解释。
▲▲我市高校毕业生可享受4方面就业、创业优惠
在昨天的问政现场,市人社局成了当然的主角。但现场播放的第一段暗访短片,就让台上的市人社局领导感到有些尴尬: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服务窗口,当暗访组询问高校毕业生的扶持政策有哪些、该到哪里办理小额贷款等问题时,工作人员竟回答“不清楚”。
市人社局局长苗欣欣被推上“风口浪尖”。他表示,这不是一般的态度问题,而是对相关政策有没有掌握、有没有落实的问题。他说,我市对高校毕业生如何实现就业、创业,近年来出台了不少政策,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引导扶持措施。现在,市人社局每月都在牡丹广场、青年宫广场、周王城广场等处进行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毕业生还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和12333咨询热线进行了解。
他表示,现在还有高校毕业生对相关政策不了解,说明他们的工作还没做到位,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同时,他也建议,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时,应该更胆大些,更果敢些,不要老是瞻前顾后;另外,要摆正就业和择业的位置,别过多考虑“身份”、“面子”,因为择业而耽误了就业。
■延伸解读
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由于问政现场时间要求很严格,苗欣欣没能详细说明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究竟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节目结束后,记者经向市人社局核实得知,我市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时,可以得到以下帮助和扶持:
1.免费公共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失业登记证和进行免费求职登记,享受公共服务机构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我市每年都会举行200场以上的就业服务活动。
2.可申请参加创业培训,并根据相关政策享受培训补贴。实现成功创业者,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政策性小额贷款;自主创业的可以享受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3.对就业困难人员,各级人社部门将给予就业援助,帮其申请公益性岗位。
4.申请就业见习。近两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政府开发的就业见习岗位,并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城市区补助标准为每月1364元。
▲▲6种行业不能申请小额贷款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与小额贷款,帮其实现就业或创业,是国家实施的又一项惠民政策。
我市去年发布实施的《洛阳市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全民创业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回乡创业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根据各自的条件可给予适当的小额贷款。
节目直播期间,有位大学生通过问政热线咨询:她想开个网吧,能不能申请小额贷款?
由于直播时间有限,她只得到了“不可以,因为不在政策范围内”的回答。
■延伸解读
6种行业不能申请小额贷款
什么样的项目才可获得小额贷款的支持?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贷款有什么限制?记者随后采访了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任王现利。
王现利介绍,小额贷款主要是用来支持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回乡创业农民工等实现就业创业的,由国家全额贴息,支持的重点是19种微利行业,对房地产、建筑、娱乐、广告、装饰、中介等行业,小额贷款不予支持。网吧、歌厅等属于娱乐业范畴,所以,开办网吧、歌厅不能申请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2年,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和微型企业,可按照人均5万元~10万元、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可根据该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按照人均5万元~10万元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失地农民也可享受就业培训补贴
问政现场,有民评代表提问,现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城郊失地农民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对他们,我们的就业服务部门有什么具体措施?
市人社局局长苗欣欣表示,对于失地农民,我市曾于2008年印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调整提高。
此外,失地农民视同城镇失业下岗人员,也可享受就业培训补贴。同时,在养老保险等方面,他们也享受和城镇失业下岗人员同样的待遇。
■延伸解读
《指导意见》相关条款
保障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16周岁及以上(以征地协议签订时间为基准)、被征地时享有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权、征地后人均耕地0.3亩及以下的被征地农民,适用本意见。
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依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洛发〔2009〕41号)规定,享受相关培训和就业优惠政策。60周岁及以上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劳社〔2008〕19号)的规定程序核准并予以公示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被征地时不满16周岁的人员,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安置补助费,待其达到就业年龄后再根据就业状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障。
待遇标准
被征地农民年满60周岁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适当提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