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B02版:国内·时政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望美放宽高技术产品对华出口限制
国家发改委调查电商价格战
去年中国经济增速修订为9.3%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 年 9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国家发改委调查电商价格战
初步调查认为电商价格战涉嫌虚构原价、欺诈消费者行为
    □据 《新京报》

    电商价格战已经引发政府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记者4日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了解到,发改委价监局近期已经对电商价格战展开调查,发改委价监局初步调查认为,价格战过程中,有电商的促销宣传行为涉嫌虚构原价、欺诈消费者。

    发改委将对此行为依法惩处。

    价格战中四大“罪状”

    1.虚构原价

    即促销价高于原价。三家电商均存在虚构原价的行为,也就是说实际的促销价高于之前7日内交易的最低价。

    2.未履行“零毛利”承诺

    京东曾表示,所有大家电将在未来三年内保持零毛利。但是,相关部门抽查发现部分产品即使促销后最高的毛利率也达到10%。

    3.标明无货实际有货

    众多网友反映商家缺货严重。有的电商承诺低价出售商品,但在网店上却标明无货,而实际的调查结果显示商家仓库实际有存货。

    4.重合商品少

    在价格战中,几家商家的产品重合度很低。有的电商促销的产品是独家经营,其他商家根本没有,因此也无从比较其此前承诺价格究竟是否为最低价。

    相关法律细则

    《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3上一篇  下一篇4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洛阳社区热帖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

≡ 河洛文苑 ≡

≡ 馋猫大本营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