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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城镇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的3.2万元调整至6万元,另外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进行医保补助。综合调整后,参保职工每年医保最多可报销46万元。
最高支付限额上调,个人缴费费率不变
据介绍,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是按照其单位申报个人工资的9%征收,其中个人负担2%,单位承担7%,此次上调后,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不变。
据了解,此次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调整,不涉及患者住院起付标准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即我市城镇参保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三级甲等定点医院住院,首次起付的800元标准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20万元最高支付限额没有变化。
个人自付部分超过3万元还可二次“报销”
为更好地利用资金,减轻参保患者负担,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自付医疗费用补助政策。个人自付(含自费和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万元以上部分,按照相应比例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予以补助。
个人自付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含7万元)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按50%予以补助;个人自付7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含11万元)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按60%予以补助;个人自付1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按70%予以补助;个人自付15万元以上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按80%予以补助。
以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为例,假如某参保职工住院,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花费41万元,按现行政策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共计报销23.2万元。具体算法为:3.2万元(城镇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十20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23.2万元。剩余的17.8万元由个人负担。
按新政策规定,该城镇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共计报销26万元。具体算法为:6万元(城镇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十20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26万元。剩余的15万元,该职工自付部分的3万元由自己负担。剩余的12万元自付费用符合大病医保补助范围采取分段计算累加补助的办法计算,即:个人自付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部分,按50%予以补助,可再报销3.5万元;7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部分按60%予以补助,可再报销2.4万元;11万元以上至12万元以下部分按70%予以补助,可再报销0.7万元;最后,这位参保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自付费用可再补助6.6万元。
该负责人提醒,个人承担的费用限额超过3万元,可以是参保人员一个医保年度内多次患病费用,即累积费用。
自付医疗费用也有补助政策
据介绍,此次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调整中还规定,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加大额补充医保的城镇职工,患20种重大疾病住院(含特殊疾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保医疗保险的待遇以及上述比例报销待遇后,个人自付3万元以下(含3万元)部分中个人自付(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累积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0%以上部分,由大额补充医保医疗保险金补助50%。
据了解,2011年,我市在岗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33466元,以此计算,若20种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负担累积超过在岗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的10%,即3346.6元至3万元可获大额补充医保医疗保险50%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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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没有考虑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比例
□新华社记者 徐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没有考虑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比例。
胡晓义介绍,职工的医疗保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缴费比例总体是2%左右,由于实行的是跟工资基数相联系的比例缴费方式,所以当工资增长时个人的缴费比例也在增加。
城镇居民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来源是两部分,一部分是政府补贴,一部分是个人缴费,采取定额缴费的方式,所以不是一种水涨船高的机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水平从2007年开始到去年缴费额基本没有大的变化。
他介绍,全国平均城镇居民个人缴费额2011年全年是62元,比2008年少了1元。但同期政府的补贴大量增加,从2007年人均每年40元提高到今年的240元。在“十二五”期间,每人每年的补助还要提高到至少360元。
他强调,形成合理稳定的筹资结构有助于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但人社部门不会统一组织或者是设计提高个人缴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