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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原经济区,难免遇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等新问题。今后,河南法院可以在审判上先试先行,遇到新情况,可进行创新处理。
昨天,省高院通报了《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重大战略部署的意见〉的意见》,国家给河南法院的特殊支持浮出水面。
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新矛盾,法院咋应对
去年9月,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今年6月14日,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重大战略部署的意见》,这是最高法院支持地方经济区域建设的第二个指导意见。但河南法院能享受国家哪些政策支持,一直不为人知。
昨天,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说,建设中原经济区过程中,出现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产业集聚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农业技术开发转让等纠纷,这些都是以前我们没有遇到过的新问题、新矛盾。
“作为个案处理,我们还有一些经验,但要放在全局中,就不能以处理个案的方式对待了,容易引起群体性诉讼。”王韶华说,部分案件的处理方式在法律上尚不明确,如果涉及立法问题的,可以向最高法院反映,“争取让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或指导意见的形式予以解决”。
有时靠法院一家难以彻底解决,河南法院将协调其他部门,力争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此外,王韶华说,建设中原经济区过程中,要建立覆盖全部审判执行领域的立体调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同时,要纠正片面追求调解率的不当倾向,不得以牺牲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代价,以拖压调、以调代判。
最高法院给河南的特殊政策——先试先行
不仅在体制、模式上,要适应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在审判方式上,河南法院也不能“掉队”。
王韶华说,在审判上,最高法院给了河南法院一项特殊政策——先试先行。
以前,遇到一些法律规范不明确的案件,法院只能按照传统处理办法“按部就班”地审理。今后,河南法院有了国家的“福利”,在“三化协调”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可以“先行一步”,进行一些试验、探索等创新型处理方法,这就是先试先行。
其实,河南也有过“先试先行”的案例,比如平顶山“98矿难”。矿难事故以往会按“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最高量刑判七年。由于情况特殊,危害重大,这次矿难的主要责任人最终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死缓。
王韶华说,遇到普遍性问题,今后将提请最高法院深入调研,统一出台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