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锐鑫
近日,市民徐女士向本报反映,由于她孩子就读的幼儿园在居民区内,她平时开车进入小区接送孩子,但是自9月以来,小区物业开始向其征收每年800元的停车费,这令其非常不解。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称,外来机动车在小区内停留不超过90分钟的,不应收费。目前,物业公司已退回相关费用。
市民:
进小区接送孩子也要交停车费?
住在西工区的徐女士称,她孩子在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幼儿园上学,由于该幼儿园在体育场路8号院内,不少家长都是开车进入小区接送孩子。以往,该小区物业公司准许外来车辆进入,但自9月开学以来,幼儿园方面通知家长,家长驾驶外来车辆接送孩子的,须办理车辆出入证,凭出入证才能将车开入小区,证件的费用为每年800元。
此举让许多家长不解。徐女士称,她觉得该小区物业公司如此收费不合理。“我们仅仅是将车开入小区接送孩子,只停留片刻,也没有使用小区停车场,为什么要收费呢?”
市发改委:
停车时间少于90分钟不应收费
就此,记者采访了洛阳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洛阳市200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外来机动车临时停放且停车时间不超过90分钟的,不应收费,超过90分钟的,收费标准为每车每次2元,过夜收费加倍。
“如果家长仅仅是接送孩子,且停留时间不超过90分钟,物业公司却向其收费,这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该负责人称,如果市民遇到类似乱收费现象,可以拨打物价举报电话12358举报。
物业公司:已经纠正并退回费用
据了解,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为凯迈(洛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日,记者采访了该公司总经理陈中强,他称,一开始出台停车收费制度是为了限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之前曾经出现过两起外来车辆撞伤本小区居民的事件,不少居民对此很有意见。为了保障小区居民安全,我们采取了限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的措施”。
陈中强承认用收费的方法限制外来车辆进小区不妥,称他们已将收取的费用全部退回。
陈中强表示,为了保障小区居民安全,目前外来车辆都不准进入小区。物业公司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孩子,在上下学的时间段,小区的东门、南门、西门、北门及西南门都打开,家长可经由任何大门进入小区接送孩子。此外,针对雨雪等特殊天气,物业公司还考虑让外来车辆临时进入,以方便家长接送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