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症监护室拔掉妻子的呼吸管,是“爱妻还是杀妻”,究竟该不该判“缓刑”?记者从深圳市中级法院了解到,广东省高级法院14日上午对备受关注的“深圳文裕章拔管杀妻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检察机关抗诉,维持深圳中院作出的判处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一审判决。
2009年2月9日20时许,文裕章妻子胡菁在家中昏倒,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ICU病房治疗期间一直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压,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同年2月16日15时许,文裕章到病房探望时,将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医疗设备拔掉,阻止救治并放弃治疗,16时许胡菁死亡。
深圳中院于2010年12月9日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