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寒近照 (据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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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维权联盟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于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令百度公司侵权成立,需赔偿包括韩寒在内的3名作家经济损失共计14.5万元,但原告关闭百度文库的主张被驳回。
此次宣判涉及韩寒、好寻和韩爱莲3名作家的14部作品,其中韩寒诉百度侵权的案件在7月10日的开庭中经过了4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对百度文库有无侵权、是否需要担责、赔偿金额等焦点问题争执不下,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法院认为,百度公司作为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客观上为网络用户的行为提供了可行性和便利条件,但是百度在应当知道涉案作品被侵权后,消极等待权利人提供正版作品或通知,未能确保百度的反盗版系统正常运行,也没有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制止侵权文档的传播,存在主观过错。
由此,法院判令百度公司赔偿3名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4.5万元,但原告要求百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公开进行道歉等主张,均被法院驳回。
对于韩寒要求关闭百度文库的主张,法院认为韩寒在自己的博客中曾表达并不希望文库关闭的意愿,与这一主张相矛盾,在法院多次释明后,韩寒均未向法庭提出关于这一主张的正式法律意见,因此该主张被法院驳回。
韩寒此前诉百度对其所著的《像少年啦飞驰》、《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以及《零下一度》3部作品侵权,要求赔偿共计76万余元,但法院最终判令百度公司赔偿韩寒经济损失共计83800元,与索赔金额相去甚远。对此,原告方代理律师表示,法院判令百度侵权成立已经达到了起诉目的,至于赔偿金额是否合适、是否考虑上诉等问题还需要与当事人沟通后才能确定。
百度方面在宣判后并未接受记者的采访,对公司是否会选择上诉也未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