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来洛阳市区寻找妈妈的偃师11岁男孩迷路后,被南昌路派出所民警发现。在民警的帮助下,昨日11时许,男孩回到了妈妈身边。
17日晚,南昌路派出所民警在涧西区丽春西路巡逻时,见一个小男孩独自在街头徘徊。男孩称,他住在偃师市大口乡的一个村庄,妈妈经常在外打工,他很想来洛阳市区看妈妈。17日,他和班主任请了假,坐上大巴车到达洛阳市区。由于没有手机,又没提前和妈妈联系,到洛阳市区后,他只知道母亲在涧西区丽春西路一家店里打工。然而,当他找到那个地方时,却发现妈妈已经换工作了。此时,他已没钱回家,便在街头徘徊。
随后,民警将男孩带回派出所,并与男孩家所属的派出所取得联系,设法通知男孩家人。当晚,民警为男孩买来食物,留其在派出所过夜。
昨日10时许,南昌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男孩父亲的电话称,他正从偃师往洛阳市区赶。11时许,男孩的妈妈赶到派出所将其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