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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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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的“拒绝公开”
可以知周迅 不要忘鲁迅
让生命以爱的形式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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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9 月 21 日 星期    【打印】  
河洛观潮
果不其然的“拒绝公开”
□本报新闻观察员 洛谭
    【新闻背景】 三峡大学大二学生刘艳峰9月1日向陕西省财政厅和安监局邮寄了申请书,要求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20日下午,他收到陕西省财政厅特快专递回复称: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见本报今日B04版报道)

    就在媒体不断披露“微笑局长”天天正常上班的消息后,网友齐呼“‘表哥’,请留步”。也正因为“表哥”杨达才事件余音未了,才有了公民申请公开其薪资的“续集”。

    申请公开或者予以公开,都是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事情。正如申请人刘艳峰坦言的,已对答复内容不抱太多期许。

    道理很简单:一是在官员财产公开未成制度的当下,“申请公开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的诉求很可能遭遇“合法否决权”;二是即便这个申请获准,即便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一纸“清白”的工资单,果真能证明“表哥”的清白吗?如果这个逻辑合理,则天下领工资的公职人员都必是清白无虞。

    最诡异的是,从8月30日当地纪委公开表态“对杨达才展开调查”,到今天陕西省安监局值班室工作人员表示“局长天天都上班”——时隔半个多月,还是没人能说得清浑身是宝的“表哥”究竟哪来那么多资产置办一身奢侈的行头。

    这个时候,没有人好意思说“围观改变中国”,也没有人好意思徜徉于网络监督的“伟力”。因为一个“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冠冕堂皇之说,足以从合法程序的角度灭了你搜寻蛛丝马迹的幻想。

    当然,有两个前提必须明确:一、奢侈品并无原罪,官员爱买什么,只要合法,一切都是个人自由,戴几块好表,甚至连道德问题也算不上;二、猜测代替不了事实,有罪推定也好,合理质疑也罢,在没有公权定论的时候,一切都是流言,而流言不仅伤害当事人与权力的公信,更消弭着公众对秩序的坚守与信仰。

    与其对合法的“拒绝公开”胡搅蛮缠,不如反思一下:为何对舆论哗然的公共事件,相关部门不能及时顺藤摸瓜,及早还公众一个经得起推敲的真相?

    “拒绝公开”也就罢了,权力对真相与正义的“掘进责任”也会因此断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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