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负责人表示,通过对省内的300多所普通高中的债务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学校举债规模超过偿还能力,部分学校实际已丧失自身偿还能力。
省审计厅厅长陈荣高说,2011年浙江省各级审计机关对不含宁波市(计划单列市)的343所普通高中开展了债务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学校举债规模超过偿还能力,部分负债学校建设规模严重超标。如有23所学校债务余额超过其全年总收入,4所学校的债务余额为学校年收入的2倍以上,有31所学校还本付息额超过当年事业收入,34所学校有逾期债务1.41亿元,27所学校借新还旧率超过80%,“上述部分学校实际已丧失自身偿还能力”。
在沉重的债务压力下,部分学校出现了违规集资。陈荣高说,有55所学校通过集资形成债务5.73亿元,其中3所学校集资余额在5000万元以上,高额利息支出增加了偿债压力。
然而,与学校债务负担居高不下形成反差的是,浙江省部分负债学校建设规模则宽裕得多,审计报告称之为“严重超标”。审计报告显示:2010年年末尚有债务的167所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0.63平方米,远远超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生均10平方米的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