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锐鑫
中秋国庆长假即将到来,不少人打算去旅游,但仍有一些人需要坚守工作岗位。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规定,市民在长假前4天加班,每天领取3倍工资,后4天为公休日,市民加班的话可以补休或者领取双倍工资。因此,市民如果在8天长假期间全部加班,最高可拿到相当于平时20天的工资。
全加班最多可拿20天工资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天数共8天。其中,9月30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至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因此,在这4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另外,10月4日至7日4天为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这种情况下无需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安排补休的,要按照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
以洛阳城市区最低工资1080元为例,按照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9月30日至10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最低为1080÷21.75×300%×4=596元;10月4日至7日为公休日,加班费最低为1080÷21.75×200%×4=397元。如此算来,市民若选择8天全部加班的话,至少可获得993元加班费,相当于平时20天的工资总和。
带薪年假可协商确定
此次中秋节和国庆节相连,连续放假8天,部分市民打算将8天假期和年假连休。家住老城区的王先生称,由于家乡在异地,他希望一次性休假时间长些,于是向单位申请10月8日和9日多休两天年假,但单位以人手不够为由拒绝了。
对此,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根据政策规定,劳动者带薪年假可以与法定节假日连着休,但并没有强制性。在确定带薪年假的时候,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双方互相理解和体谅的情况下协商。也就是说,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员工意愿,统筹安排员工休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