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中新网
三门峡市卢氏县的杨女士为父亲在保险公司投保不到半年,父亲突然死亡,保险公司拒赔,杨女士诉至法院。近日,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保险公司赔付杨女士9.5万元。
2011年1月,杨女士为59岁的父亲投了“太平一世终身保险”。投保时,杨女士告知业务员,父亲刚动过手术。经过体检和复检,杨女士的父亲被查出有健康问题,保险公司让杨女士多付了一些保费,为其办理了保险手续。按照合同,杨女士父亲在保险期间身故,可获保费10万元。
同年6月14日,杨女士的父亲突然病故,保险公司以其患病在先,投保在后为由拒赔。无奈之下,杨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履行合同,赔偿杨女士10万元。被告不服上诉。近日,经过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被告自愿赔付杨女士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