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江涛 韩铁栓
昨日,全市科技创新大会隆重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发展目标,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科技创新工作进行部署。市委书记毛万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李柳身等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发展目标:实施科技创新“倍增”计划,到2015年,全市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成果、专利申请、技术合同成交额等主要指标均在2011年基础上实现“倍增”。其中,全市研发中心数量达到8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年专利申请量超过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超过4000件;科技成果数量突破200件;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0亿元。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增幅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幅10个百分点。自主创新能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完成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任务。
会议同时提出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到2015年,全市市级以上研发中心数量要比2011年翻一番,实现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平台全覆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平台覆盖率超过60%。到2015年,新增创新型(试点)企业20家,培育高新技术后备企业3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值超百亿元企业达到1到3家,超50亿元企业5到8家,超10亿元企业3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超过20%,成为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是加快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提升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到2015年,引导带动研发投入30亿元,突破一批国内领先、世界先进的核心技术,继续保持在航空航天、精密轴承、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是加快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创新服务能力。加快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建设文化科技产业园区,培育文化科技融合骨干企业和领军人物。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改善民生领域的示范应用,提高科技惠民水平。
四是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推进战略,增强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积极培育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实施战略新兴产业专利孵化专项行动,加快专利孵化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对洛阳未来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积极推进专利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年底,全市专利、发明专利申请量要比2011年年底翻一番。
五是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产业发展引领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光伏及储能、风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产业,开展机器人模块核心技术和功能部件等研究,加快高精度铝板带箔、车辆车体型材、新型显示材料、纳米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步伐。今后,全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要重点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到201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要超过20%。
六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产学研军融合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院士工作站,支持“两院”院士参与我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工作。统筹解决好高层次人才的户籍、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需求,促进人才、技术、项目在洛一体化落地。计划到2015年,建设省院士工作站25个,引进进站院士30人,培育科技创新团队400个,为建设创新型试点城市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延伸阅读
会议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深化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意见》,提出在实施科技创新“倍增”计划的同时,优化发展环境,突出公共环境、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创新,到2015年,把我市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使城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0天。
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生活质量
科技创新带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改善生活环境。市委、市政府提出,今后3年,在加强科技创新、深化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同时,我市还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把公共环境、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创新置于重要地位,通过开展高效节能、绿色建筑技术、低碳生产模式的研究和应用等方式,大力推进我市光网城市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营造优美人居环境,逐步实现科学、文明、健康的现代新型社会生活方式。
到2015年,把我市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其中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17%,城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0天,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百人口国际互联网用户数达到40户。
多项奖励措施促进科技创新
据悉,我市近期将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构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科技服务业发展、研发平台提升、科技金融相结合、科技创新人才建设、知识产权推进等“八大科技创新工程”的同时,采取多项激励和奖励措施,鼓励科技创新。
其中,对重点战略新兴产业科技孵化器及加速器,市政府将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其进行奖励:获得国家级认定的,奖励100万元,获得省级认定的,奖励50万元;对在洛和国内外研究性大学、研究院所的相关优势学科新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并列入市相关规划和建设计划的,分阶段给予总额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方面,对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新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等研发平台,将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支持;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省杰出贡献奖、科技进步一等奖的获奖项目分别给予10万至100万元奖励。国家、省级研发单位、重点实验室来我市设立或共建研发机构,给予来洛研发机构最高500万元补助,在洛转化或产业化的重大科技成果每项给予50万至200万元补助。
另外,鼓励在洛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