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媒体称,广州番禺城管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家人拥有21处房产,总价值超过4000万元。蔡彬在局里兼管组织人事科,协助局长管理装备财务科。他否认有21处房产,称“如果真有那么多,我肯定很高兴”。(10月10日东方网)
官场各色“表哥”、“表叔”渐次亮相,公民申请官员薪资公开被合法程序婉拒……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不难得出:一边是不断增长的公共监督意识,一边是迟滞拖沓的制度革新现实,找不到出口的监督能量定然会以“剑走偏锋”的形式探寻官场廉洁度的真相,测测官员有无权力作为上的不堪。譬如,查查官员名下有几多房产,看看官员饰品总值几何……
平心而论,官员跟民众一样,有富也有贫,即使这“21处房产”属实,只要来源合法,也与权力无关。正如有人在微博上表示:“早些年番禺楼房便宜,洛溪新城房才900多元1平方米;早些年番禺公安、城管待遇极好,许多番禺区人都买房买铺。加之拆迁等历史原因,拥有巨量合法房产的也不是一人两人。”
一面是公众言之凿凿的质疑,一面是当事官员泰然自若的否认,尽管“有关部门正在核查”,但这种对峙的状态无疑有损公信而加速流言的发酵与传播。时间越长,对当事人乃至监管制度带来的“误伤”可能就越多。
其实,如果官员财产公示成为惯性定律,只要官方认定其公示财产合理合法,别说21处房产,就是210处,舆论及民意也无可置喙。但问题是,监督与监管者真能说得清数字后的真相吗?
官员财产公示1988年前即提出立法动议,但公示义务在法律层面上至今仍无强制规定。更令人担忧的是,媒体回访发现,一些曾经轰轰烈烈的地方官员财产公示试点多成了人走政息的一现昙花。
在全球近百个国家早已试水并获益良多的背景下,推进我国官员财产公示成了越发尴尬的现实命题。这一方面使得反腐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也损害了官员合法财产的清白。“21处房产”再次重申了一个事实:只有公示制度,才能拯救官员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