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
【地点】 北京政协礼堂。
【与会人员】 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026人, 候补代表107人,代表全国1073万名党员。59个国家的共产党、工人党、劳动党和人民革命党的代表团以及国内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应邀列席大会。
【议程】 大会完全肯定了党中央从“七大”以来的路线是正确的,同时正确地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阶级关系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确定把党的工作重点转向社会主义建设。大会在总结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
大会讨论通过了《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 《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年至1962年)的建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97人,候补中央委员73人。
【掌故】 根据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八大决定中央委员会增设副主席和常委,中央书记处增设总书记和候补书记,并加强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书记、副书记。
【历史意义】 八大制定的党的路线是正确的,提出的许多新的方针和设想是富于创造精神的。当然,由于实践的时间还很短,理论上和思想上还不可能很成熟,许多新的观念和方针还不可能牢固地确立并取得深刻的共识。许多新的设想还没有付诸实施,或者没有充分付诸实施,很快又发生反复。但是,八大对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毕竟取得了初步成果,历史证明这些成果对于党的事业的发展有长远的重要意义。
(记者 李喆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