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震惊全国的温州“兰博基尼”车主遭绑架案15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3名绑匪分别被判死刑、死缓、无期徒刑。
2011年3月下旬,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市增村镇杨马村的杨立申、王秀峰、杨顺中预谋到温州市实施绑架,3人驾驶着之前犯案劫取的丰田皇冠轿车携带枪支、手铐、刀具、头套等作案工具来到温州市寻找作案目标。3月29日晚10时许,3人将作案目标锁定在了驾驶兰博基尼跑车的女车主孙某身上。3人一路跟踪孙某,最后在温州市区时代海景大厦附近顺利得手,将孙某强行拉进丰田皇冠轿车后,挟持孙某至福建、湖南、河南省驻马店市等地,其间电话向其家属勒索钱财1500万元。
4月4日晚,在约定交付赎金之日,杨立申、王秀峰守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京珠高速公路一公路桥下,指令孙某的家属从桥上扔下300万元赎金后,将孙某释放,2人随即驾车逃离现场。
3人被捕归案后,经过审查又牵出了案中案:2005年初,杨立申、杨顺中共劫取黄金首饰价值人民币170余万元。
2009年10月,3人经预谋,劫取孔某人民币3.98万元、美元1300元、港币6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5.81万余元的黄金项链等物品。2010年11月,3人用同样的手法在山东淄博将一辆丰田皇冠轿车内的王姓父子予以控制,不想父亲逃脱,在取得45万元赎金后,孩子被释放。经鉴定,被劫丰田皇冠轿车价值人民币28.32万元。
此外,在绑架兰博基尼的车主孙某之前,3人还在河南合谋绑架了驾驶凌志轿车的李某,在取得50万元赎金后将其释放。
据此,法院以抢劫罪、绑架罪、非法制造枪支罪等对杨立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以抢劫罪、绑架罪、非法制造枪支罪对杨顺中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缓,并对其限制减刑;以抢劫罪、绑架罪对王秀峰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