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国家公务员局发布《诚信报考,从我做起——致广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生》公开信,提醒考生勿弄虚作假骗取资格,勿“试考”浪费资源。据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记录在案者将无法参加此次“国考”报名,已确认参加面试却临时弃考、报到时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等都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见今日本报B05版)
众所周知,行政事业单位招考的问题,主要表现并不在考生作弊违规,而在主考者能不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主考部门应该做的,首先应是制定对内部权力的约束与惩罚条款,而并非对报考者提出要求——比如,面试前临时弃考、报到时放弃报考职位,都将被列为失信行为而记入诚信档案。
具体到个人求职,公民因某些原因选择放弃,是一种基本权利。不去面试,不去报到,或者工作后跳槽,都是很正常的现象。为什么当求职者面对的是所谓”国考”,就连放弃的权利都没有了呢?面试前临时弃考也好,录用报到时放弃职位也罢,都只是一种个人选择,只要尚未签订工作合同就可以选择放弃,这与诚信的关系应该说并不大,给予禁考处罚值得商榷。
所谓“试考”浪费资源,恐怕也难以服众。首先,参加考试是要交纳报名费的,主考部门无需为某个单独考生付出任何额外的劳动,若浪费也是浪费考生自己的报名费,不涉及任何公共资源;其次,无论是面试不去还是被录用不报到,主考部门都应该可以轻松找到接续者,何来浪费资源之说?从概率学上说,一个人需要有太好的运气才能从考录比例90:1的考试中胜出,考生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希望的时候选择放弃,有何不可呢?
不得不说,“放弃等于失信”的“国考”规则,显得有点自以为是。说白了,这也只是一场普通的考试而已,任何超越常规的不合理规定都可能会被视为另一种高高在上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