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投资或者正想投资中国证券公司的境外及港澳台投资者,将获得更多机会来分享证券业大松绑带来的蛋糕。中国证监会16日发布修订后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简称“规则”)和《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简称“规定”),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比例升至49%,同时,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申请扩大业务范围的经营年限由持续经营5年缩短至2年。
修订后的《规则》明确: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不得超过49%;境内股东中的内资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有1名的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不低于49%;内资证券公司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后,应当至少有1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