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我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10月20日至11月30日,我市将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
据了解,目前,全市除洛龙区关林镇二郎庙村、豆腐店村,西工区洛北乡东(西)下池村、红山乡枣园村,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旭升村、塔西村等城中村还时有传销活动外,大部分地区的传销活动已得到有效遏制。
本次行动将重点对上述传销多发的乡(镇)、社区和城中村以及宾馆、礼堂、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传销举报高发的乡(镇)、社区和城中村,实施综合整治、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经营、培训场所和货源、保管、仓储、网络信息服务等条件的违法行为严厉制裁,对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等违法犯罪分子的房屋出租户,将依照有关规定严加处罚。
同时,对组织领导不力、打击效果不明显、辖区传销活动依然猖獗,并由此引发人员聚集、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