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团18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备受关注的三一起诉美国外资委及总统奥巴马一事给予解释和回应。有关法律专家称,外国公司起诉美国外资委是该机构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但三一胜诉比较困难。
今年3月,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收购了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4个风电场项目。此后,由美国财政部长任主席的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CFIUS)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要求罗尔斯公司立即停工,且在所有设备移除完毕前禁止转让。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总统令,要求中止该风场的风电项目。
“三一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做任何有损美国国家安全的事情。”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罗尔斯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佳梁说,“我们之所以在美国土地上起诉CFIUS和奥巴马总统,表明我们对美国的法治有充分信心。如果能够赢得这场诉讼,它首先是美国法治的胜利,将证明美国是一个可以让投资者放心投资的国家。”
不过,对于此案的结果,有关法律专家并不乐观。三一风电项目诉讼案律师夏廷康说,这是CFIUS成立以来,外国公司第一次对该机构提起诉讼,要打赢这个案子确实存在一定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