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府网19日刊载的消息,国务院日前已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要求各地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分为“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加快医药卫生体系建设”,“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保障措施”5个部分,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目标。
规划称,“十一五”期间,各项卫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局良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规划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全体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间健康状况差异不断缩小,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人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岁。
规划提出,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有序、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个人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器械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公平可及、合理使用;支撑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有效保障医药卫生体系规范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