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不同于其他市场,其参与者所期待的是相关企业未来的表现,所依赖的是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如果这种公开披露的信息没有可信度,那么,投资者的信心自然非常脆弱。那么,上市公司如何才能够忠实地贯彻投资者的意愿,如实地把经营所赚的钱通过分红等方式反馈给投资者呢?
仅仅依赖上市公司经营者个人的操守和道德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中国社会是极其讲求人情的社会,人们对于素不相识者的承诺往往很难兑现,同样,仅仅依靠监管也是不够的。中国证监会毕竟是一个仅为部级的监管机构,而很多大型上市公司动辄就是副部级,监管难度不小。
要净化资本市场,有效杜绝上市公司的欺诈等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提升法律的威慑力。
然而,在司法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作为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往往受到当地政府和政法部门的庇护。这种情况下,在本地投资的上市公司一旦东窗事发,进入司法程序,地方政府首先考虑的是该地区的经济和大股东的利益。
正是这种司法不力的局面,导致了上市公司的种种劣迹和公司治理的混乱。
过去十年国际金融学界最重要的研究,就是论证了法律体系对股市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哈佛大学的安德烈·史莱法教授和他的团队通过大量的调查发现,以基层法官判案为立法基础的英美法律体系,比之于国家立法的欧洲大陆司法体系更能保护小投资者的利益。
尽管中国的法律体制类似于欧洲大陆体系,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在证券司法领域采取重大改革措施,大幅提高国内企业的治理水平,引导中国股市健康发展。
(作者系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原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CCWE)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