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前夕,记者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和事件进行跟踪调查,发现涉及财物、医药和情感三类骗术最易使老年人上当。
冒充公职人员骗取财物
2011年1月,辽宁省沈阳市73岁的于淑芬听说,某电视台将派人到沈阳选拔老年人组成合唱团,到北京参加晚会演出。她信以为真,交了220元沈阳到北京的单程车票钱和500元保证金。最后,她才发现被骗。
目前,针对老年人实施的骗术以涉财物类居多。此类诈骗案的实施者大多会冒充银行、电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执法人员,给老人打电话,告诉其中了大奖、亲人遇车祸或是法院要查封其账号等,让被害人把钱转到骗子指定的账号上。
“免费健康体验”成骗局诱饵
70岁的沈阳市民李女士身患尿毒症、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今年3月,她的老伴偶然参加了某保健品公司举办的“免费健康体验”活动。老伴经不住销售人员的劝说,花5040元购买了6瓶保健品。随后,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销售人员采取买3大盒赠3小瓶,免费赠送旅游,赠送食用油、面粉等方式,诱使老人又先后购买了90多瓶保健食品,总计花费7万余元。
老人的儿女后来发现,该保健食品主要营养成分为油酸等,保质期18个月,每天最大用量不超过25克。根据此剂量,李女士的老伴购买的保健品,就算是老两口一起吃,也3年都吃不完。
沈阳市消协的工作人员说,部分保健品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经常打着“获国家XX科技成果奖”或“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几十年研究成果”等各类旗号在公共场所,以“咨询义诊”“免费健康讲座”“免费健康体验”等名义推销产品,甚至肆意扩大保健食品的功效,诱惑和误导消费者。
“婚托”大行其道
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沈阳女“婚托”王某、付某在当地新玛特商场、大东区皮革市场、广宜街乐购超市等地,以刊登虚假征婚广告为手段,由王某化名冒充征婚人、付某冒充婚介所中介人员或者王某的姐姐,以收取中介费、买礼物等为名,先后骗取8位老年征婚者共计4万余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边锋证实,针对老年人的涉情感类骗局,是近年才大量出现的一种新兴骗术。骗子往往抓住老年人即使被骗,也会因为爱面子、怕儿女责怪而不说出来的心理,屡试不爽。
老人受骗子女应反思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陈宝龙剖析,一些独居和空巢老人,因缺乏情感慰藉和关注,经常感到被边缘化,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老人精神空虚的弱点,主动嘘寒问暖后行骗。
专家认为:“老人受骗,子女当反思。”老年人之所以成为骗子的目标,不仅仅在于骗子准确地把握了老年人的心理与现实需求,还跟老年人的这份孤独有着密切的关系。鉴于此,子女常常给老人“精神充电”,填补他们的精神缺失,才是避免老人受骗的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