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在29日举行的2012年度南京市重点行业“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中,南京多家银行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向市民追债。(10月30日中国新闻网)
不可否认,随着信用卡的大量发放,信用卡违约现象日益加剧。28亿张银行卡,7亿持卡人,在很大程度上是银行卡滥发的结果。
银行雇讨债公司催欠之所以令人愤怒,一方面在于,银行把客户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信息交给这些公司,显然是泄露客户隐私。而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客户的隐私受到严格的保护,泄露客户隐私是一种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数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在于,雇讨债公司将会带来利益伤害,甚至有不当催讨的风险和隐患。同时,讨债公司不为法律所承认,没有明确而正规的身份,对客户信任是一种伤害。
在银行与客户的约定中,真正的第三方途径是司法程序,大多数银行的做法也是如此。雇讨债公司,单方面强化了银行的地位与权力,忽视了客户的权利。更重要的是,催讨行为本身强化了客户一方的义务,而忽视了银行自身的责任。
在银行形象每况愈下,服务质量饱受质疑的当下,银行雇讨债公司的做法,不但要接受合法性的审查,更要接受合理性的考问。
对于银行来说,真正的催债就是要提升服务,更加注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建设,做好做细前期工作,减少恶意欠费的概率。
同时,银行应从自身做起,赢得社会信任和尊重。要知道,银行雇讨债公司讨债只会加剧信任恶化,并形成恶性循环。对此,银行必须重视,监管部门也不能坐视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