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停车设施管理处处长潘波表示:在停车设施建设到位的前提下,凭停车证明购车是一个发展的趋势。实际上,1998年到2004年北京曾采取过这个措施,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果能够做到一车一位,凭停车证明购车应该是最好的一个办法。(10月31日《北京日报》)
怎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除了限权、收费还有什么好办法?北京还真想了不少办法:不仅购车要摇号,停车费大涨,而且还要实行单双号限行;如今,北京市交管部门负责人又表示,凭停车证明购车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其实,凭停车证明购车北京此前已实施过几年,即在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要求车主提供停车证明。因为停车证明只在年检验车时使用,北京市私家车车主为了得到一张盖有所属交通大队红章的停车证明,要交费办理,许多车主都是通过中介公司代理的。该政策曾长期被质疑,各大媒体也屡有报道。
可是,在北京市交管部门官员的眼中,曾被公众强烈质疑的停车证明被认为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笔者看来,停车证明对于缓解城市拥堵的作用实在太小。
一方面,市民买车自然会找地方停,政府需要做的是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如果车主违章停车,自然可以对其依法处理,与购车资格何干?更何况,停车证明要找谁开才有效?凭什么得盖交通大队的红章?相关部门盖了红章,除证明已经收费,还能证明什么?车主有没有停车位,交通大队个个都去实地查看吗?停车证明会不会变成权力寻租的工具?
指望依赖停车证明缓解交通拥堵,是不靠谱的。大家若都只把车停在车位上,道路上绝对不会产生拥堵。可实际的问题是:大家都得开车上路不是?退一步说,凭停车证明购车的办法,就算用来缓解停车难也不会有用。车子本身是流动的,所谓“一车一位”究竟从何谈起?当然,因为停车证明可被人为控制,凭停车证明购车控制汽车总量也许会有一定效果。问题是:这种粗暴干涉并不具有合法性,反而侵犯了公民权益。
事实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已经明确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当初,北京之所以取消停车证明,就是因为该法实施,如今,再将停车证明作为治理交通拥堵的“未来趋势”和“最好办法”,难道不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倒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