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1月4日电(记者 陈文广)
以驾车女性为主要抢劫目标,暴力抢劫得手后,又采取威胁强奸等手段迫使受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日前,湖南省娄底市中院公开审判一起团伙抢劫案,首犯黄小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至11月,黄小聪、熊立卫、黄智勇、张帅、全尚阳、屈忠胜、彭方、朱奇及谭某、黄某(两人在逃)等以单独驾驶小轿车女性为主要抢劫目标,携带砍刀或匕首等拦截车辆,控制被害人后将车子开到偏僻处,使用暴力抢劫被害人财物;又采取强行脱被害人衣服、威胁要强奸被害人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再到自动柜员机上取款,在娄底城区疯狂抢劫8次,入室抢劫1次。
2011年11月30日17时许,黄小聪、黄智勇伙同黄某使用暴力手段绑架被害人谢某,并打电话向谢某家人勒索现金10万元。当黄小聪、黄智勇前往拿取赎金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据介绍,2011年10月20日凌晨,熊立卫、屈忠胜、谭某在实施抢劫犯罪后,因害怕被公安机关抓捕,逃至张帅家中躲藏。张帅给熊立卫等4人提供住宿并于第二天租车送其至湘乡市。2012年3月18日至21日,朱奇伙同他人在长沙市某宾馆开设赌场,非法获利82600元。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宣判:黄小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智勇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熊立卫等人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