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在去年我省30家试点医院实施的基础上,即日起在全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行62个病种、101种治疗方式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同时自明年起,新增20个病种、23种治疗方式按病种付费。
新农合数据显示,2010年~2012年,全省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3026元、3546元和4101元,年均增长15.7%。医药费用过快上涨一方面是由于农民就医需求的集中释放,另一方面也是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造成的过度医疗。为杜绝按项目付费造成的过度医疗,根据国务院医改精神,我省自去年5月1日起,在30家试点医院开展了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工作,治疗病种包括阑尾炎、小儿腹股沟斜疝、正常分娩、胎位异常分娩、子宫肌瘤等62种常见病,治疗方式101个,执行省发改委的统一定价,一年来直接为新农合患者节省医药费用4700多万元。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意见,并推广我省试点经验,省卫生厅决定加快推进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工作,并决定对新增的20个病种、23种治疗方式,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机构谈判的方式来进行定价。定价谈判在2012年底前完成,新增20个病种的按病种付费明年1月1日起实行。
“按病种付费的实质就是在保证医疗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新农合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实施按病种费用‘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归医院。”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付费方法将约束医院合理用药,减少不必要的检查,缩短住院日,加快床位周转,力求杜绝新农合不合理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