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玉杰 通讯员 李玮
“车款是12万元,可到提车时非要我再加1万元才能提车,说是提升了内饰和配置,可我并没有要求改装啊。”近日,市民罗先生向市工商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表示,针对汽车销售市场存在的虚假宣传、加价提车、擅自扣押车主合格证、车辆售后保养及配件存在质量问题等违规行为,市民可举报。
罗先生说,今年6月他与一汽车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合同约定整车价格为12万元,9月1日前提车,但他在规定时间内去提车却未提到。之后,商家多次与罗先生联系,说他在合同约定价格上加1万元便可提车,理由是经销商为他订购的爱车更换了真皮座套、增设了车载DVD。罗先生表示对此不能接受,汽车经销商便以店内无车为由一直不履行合同。
无独有偶,市民刘先生也遭遇类似情况,他在提车时被告知由于厂商生产线调整无法提车,而当他以其他购车人的名义打电话咨询时,对方却说“明天就可能有现车”,但因近期买车人太多,必须“加钱提车”。
而雷先生在一家4S店贷款购车时,销售人员极力向他推荐金融分期贷款业务,贷款的不是银行而是所谓的汽车金融公司,宣传无抵押、免担保、零保险费,实际上钱并不少花,仅手续费就高达5500元,还有2000元的续保押金,贷款3年须办全险,中途不退。
对此,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变相加价提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都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面对汽车销售市场存在的虚假宣传、加价提车、强装汽车配饰装潢、强制搭售保险及其他商品、擅自扣押车主合格证、车辆售后保养及配件存在质量问题等违规行为,消费者应学会维权,坚决抵制,并可拨打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电话6298181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