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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的青铜簋(guǐ,同“鬼”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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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的青铜簠(fǔ,同“腐”音)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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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获的盗窃嫌疑人
(新华网) | |
□新华社记者 王贤 熊金超 俞俭
核心提示
湖北省不久前破获了一起特大盗掘古墓、倒卖文物案,涉案文物数量之多、价值之高,多年罕见。而案件牵出的一个分工明确、利益链条完备的文物黑市,更是触目惊心。
1 一堆新土牵出盗墓大案 涉案文物足可办展览
在随州市博物馆,记者在一间近百平方米的储存室里看到,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青铜器和玉器的陈列架多达10排,有春秋早期、中期和西汉时期的青铜鼎、青铜错银矛镦等一级文物8件;有西周中期、晚期和商周、战国时期的二级文物26组36件;另有三级文物71组104件;一般文物46组50件。
“这些缴获文物足以办一个展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黄凤春介绍,据专家估算,仅三级文物的价值就超过亿元。
很难想象,就在几个月前,这些大多出自春秋战国时期的稀世珍宝还散落在全国各地的文物贩子和买家的手中。
“这些稀世珍宝大多出自随州的一座古墓。”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蔡秀国介绍,去年8月,一村民在随州义地岗古墓群发现一堆新土,疑有人盗墓遂报案。警方很快破案,抓获了12名犯罪嫌疑人。但这些人都只是掘墓者,盗掘的文物已被外号“小胖子”的文物贩子买走。警方追踪发现其背后暗藏一个地下文物黑市。
今年5月8日,随州警方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民警先后20余次奔赴北京、浙江、武汉、河南等地调查取证,查明了以武汉人张某、山东人“小胖子”刘某和随州人刘某为首的3个团伙,确定20名嫌疑人。
9月4日,专案组派出5个工作组50余名民警,在4省8市同时行动,连续奋战10昼夜,一举抓获包括3名团伙头子在内的20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大批珍稀文物,追缴和冻结涉案资金1200余万元。
2 地下黑市分工明确 倒卖文物已形成利益链条
从目前获取的证据和信息研判的情况来看,相关犯罪活动范围涉及全国9个省20多个地市州,涉案人员超过70名。
蔡秀国说,追缴的198件文物中,148件是在武汉人张某的住处起获的。张某在古玩文物圈内赫赫有名。他拥有自己的线人队伍,哪里发现古墓、谁有文物要出手,会第一时间得到消息;他还拥有自己的运输、储存渠道以及固定的推销经纪人队伍。
在被盗掘的文物中,民警10月15日在浙江省海宁市追回的一件曾侯宝鼎尤其珍贵,犯罪嫌疑人曾以100万元交易。
“曾侯宝鼎保存完好,纹饰精美,具有很高的工艺价值,其年代比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曾侯乙编钟早两三百年,是史学上的一大突破,填补了曾侯谏和曾侯乙之间的空白。”黄凤春说,“遗憾的是曾侯宝鼎是被盗后追回的,破坏了共存关系,很多科学资料无法提取了。”
“在追回前,这件国宝已被转手了6次。”办案民警张俊说,盗掘古墓、倒卖文物已形成完整的地下产业链,位于低端的是掘墓者,行话称“坑口”;中端是从“坑口”手中收购文物的经纪人,称“支锅”;高端的是一些大的像武汉张某这样的文物贩子,需要很强的文物鉴别能力和专业知识。
文物被“坑口”一挖出来,马上就会被“支锅”收购转移,“支锅”把文物卖给像武汉张某这样的文物贩子,张某再通过自己的途径把文物转卖出去。
蔡秀国介绍,文物犯罪呈现三大新特点:一是本地人与外地人里应外合、相互勾结,本地人了解当地情况,外地人则能迅速转移、倒卖文物;二是跨省甚至跨国的文物犯罪增多,互联网及各种交通工具为此提供了便利;三是犯罪分子大多盗掘、收购、倒卖文物一条龙,一挖出来就被买走了,挖出后再找出路的很少。
3 斩断盗墓“黑手”应对文物保护面临的挑战
近些年古墓被盗案呈高发态势。陕西省靖边县杨桥畔汉墓群是迄今发现的我国最大的汉墓群,墓葬总量超过万座,由于长期安全保护不力,近年来有数百座古墓被肆意盗掘破坏;今年1月,在湖北沙洋严仓古墓群遗址,考古人员在发掘中意外发现三个新盗洞痕迹……
与馆藏文物大多得到妥善保护相比,数量巨大的古墓等田野文物的处境岌岌可危。蔡秀国说:“目前文物市场的需求量巨大、暴利惊人,一转手就能利润翻番,文物保护的任务繁重而艰巨。”
黄凤春介绍,现在盗墓分子非常猖狂。他们在叶家山古墓群进行考古发掘时,盗墓分子就在他们扎的围栏外掘墓,警方抓了一拨,另一拨又跟上,今年就发现了三拨。
随州市曾都区文物局局长刘翠萍介绍,目前他们在重要的文物保护区都派保安24小时看守,公安、文物部门建立了巡逻防控制度,但随州文物量大面广,“我们缺人缺经费,防不胜防”。
黄凤春认为,国家应进一步加强文物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应加大对盗墓活动的打击力度,斩断文物流失的渠道,对文物盗取倒卖案要一查到底,挖深打透,彻底斩断盗墓“黑手”;政府部门要发动每个人成为文物保护者,编织一张密不透风的社会监控网络,不给盗墓者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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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恢复盗墓死刑
□据 新华网
去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型非暴力死刑罪名,其中包括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罪以及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等3项。修正案还同时把“盗窃罪”中关于“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判处死刑的情形也取消,最高刑由死刑改为无期徒刑。
这种改变意味着,妨害文物管理类犯罪和盗窃罪的法定刑中不再有死刑,量刑最高是无期徒刑。
去年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刘庆柱曾表示,盗墓是极其严重的犯罪,针对盗墓者的死刑不应废止。
此外,刘庆柱还认为,鉴宝类电视节目与盗墓类小说都在客观上刺激了盗墓行为。
有律师认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掘古墓罪死刑已被取消,这也客观上助长了文物犯罪的高发态势。
司法界人士指出,在巨额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盗墓活动成了获取文物的一种便捷方式。保留死刑,并在很大程度上真正贯彻执行,将增加其威慑力,保护更多的珍贵遗产免于被盗掘的命运,也避免更多的珍贵文物流向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