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第628号令,修改和废除了部分行政法规。其中要求明年元旦起废除《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已经施行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将被取消。这意味着乘坐火车的乘客将不再被强制购买 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同时,《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3条也将被删去,以后铁路交通事故伤亡赔偿限额不再15万元封顶。
▲▲ 强制保险“减”,伤亡赔付“加”
业内人士表示,铁路强制保险被取消的原因主要是其与现行的《保险法》冲突,《保险法》第11条第2款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由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于1951年,《条例》第一条规定:铁路旅客均应投保意外伤害保险。1992年,《条例》进行了修订,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
国务院第628号令还要求删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3条。该条款规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铁路运输企业与铁路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删去这一条文意味着铁路旅客一旦发生人身伤亡,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不再15万元封顶,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金额也不再2000元封顶。
就在2011年“7·23”甬温线动车事故中,按照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公布的赔偿标准,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已经超过90万元。
▲▲ 关注点1 为啥卖票时从未告知包含保险
“火车票里包含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以前还真不知道这个事儿。”当听说已施行了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将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时,济南市民王先生有些吃惊,尽管他经常乘火车出差,但从来没有被告知过自己在购买火车票时,也“被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
在记者采访中,不少经常乘火车出门的市民表示,对于铁路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并不了解,在购票时也没有被告知。
记者登录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在铁路常识中也没有查询到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相关信息。随后,记者又在该官网进行网上购票,但从查询、预订到确认订票信息,页面上都没有出现有关铁路强制险的提示信息。
▲▲ 关注点2 没了强制险,票价是否应降低
不少旅客表示,他们最关心的事情就是火车票价是否会随之降低。
按照1992年修订后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这意味着,旅客在购买价格为100元的火车票时,其中包含了2元的强制保险费。
不少旅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3年1月1日起,取消铁路强制保险,这意味着这部分钱不应该收取了,那铁路票价也应该减去这部分费用。
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任何相关的通知,2013年1月1日后火车票价是否将降低也不好说,“具体如何执行政策要等铁道部的通知”。
▲▲ 关注点3 强制险取消了,乘火车咋购保险
铁路强制保险被取消后,旅客乘火车该如何购买保险呢?
一位铁路内部人士告诉记者,铁路强制保险被取消后,应该会借鉴目前航空、公路客运的旅客商业保险模式,旅客在车站、代售点等处买票时,会被问及是否要额外购买保险,旅客可以自由选择。
据悉,目前航空和公路客运的保险大多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航空公司或公路客运公司购买的飞机、汽车相关保险,另一部分则是旅客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旅客在购买机票或汽车票时,一般都会被问及是否购买保险,旅客可以根据意愿进行自由选择。以乘坐飞机为例,机票中的保险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给航空公司,再由航空公司赔付给旅客,商业险则由旅客直接持保单到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