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圃 (资料图片) |
|
因涉嫌在内部杂志上使用演员苗圃的照片,东方康美医院被判赔偿苗圃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0万元后,东方康美提起上诉。25日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驳回上诉。
苗圃的代理人介绍说,2010年下半年,东方康美医院主办的杂志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了苗圃的一张照片作为封面。在提起诉讼后,一审法院认定侵权成立,判决东方康美赔偿苗圃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0万元。
东方康美医院的代理人当庭表示,照片是医院员工张某的艺术照,因张某是苗圃的粉丝,故在拍摄照片时特意拍成苗圃的模样。法院认定,根据苗圃提交的照片可以证明杂志上的照片是其上传到网上的照片。因此法院认定,东方康美医院的行为侵犯了苗圃的肖像权,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