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晓佳 通讯员 白孝增
昨日,一母亲带着自己10个月大的孩子坐出租车,其间,孩子尿在了车上。由此,引发了一场纠纷……
孩子尿在车上,司机不让家长走
昨日9时30分左右,涧西区的小玲(化名)带着自己10个月大的孩子搭乘出租车。
当时,她抱着孩子坐在出租车后排座位上,途中,她还没反应过来,孩子尿了,座位中间有一片被尿液打湿。
见状,她赶紧向出租车司机赔不是。下车时,显示的费是7.5元,她拿出10元钱说:“不用找了,对不起了。”
随后她抱着孩子下车,司机却不让她走。
双方都不让步,最终叫来民警
小玲说,孩子生病了,她和孩子一夜都没有睡好,打车就是为了去给孩子看病。一看出租车司机不让走,着急之下,她打电话报了警。
长春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孩子在小玲怀里哇哇大哭,她也在哭。
民警介绍,双方矛盾的焦点是赔偿问题。
出租车司机认为,他是承包别人的车,承租费比较高,换洗车内东西耽误时间,也少拉活,应得到一定补偿。小玲认为,孩子还小,也不是故意的,不应赔偿。
不一会儿,小玲的家人赶到,了解情况后,随即提出小孩被吓到,要司机给检查费……
眼看双方矛盾升级,民警便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调解。
僵持近一小时,两方达成和解
在派出所,小玲要求出租车司机向她道歉;出租车司机认为自己没有错,并提出要小玲赔偿,双方僵持了近一个小时。
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最终,出租车司机向小玲道歉,双方离开。
由于该出租车没有安装GPS定位系统,记者未能通过其所属公司联系到这名出租车司机。
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志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如果因一方过错对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进行赔偿。
但类似于上述的小纠纷,他建议双方应平心静气,不要计较太多,各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