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各单位要立即对执勤执法音像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凡是缺少的,市交警支队要及时补充到位,并按使用规定操作……”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后我市执勤交警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执法。
27日下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对获嘉县交警乱罚款问题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并出台河南省交警系统规范道路执勤执法行为规定,在全省进行交警系统执法大整顿。
按照相关要求,我市所有执勤交警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执法,现场录像、拍照,取证。处罚的每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要有全程录像资料,并按照要求留存备查,否则一律不得上路执法处罚。任何县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不得给交警大队、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
此外,市交警支队还严禁非执法主体行使交通警察处罚权;严禁违法扣留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号牌;严禁执法时不按规定着装、不携带执法证件、警容不整;严禁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等。
为保证落实效果,目前,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每天都要通过交通指挥大厅的视频对路面执勤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市交警支队抽调纪委、法制警务科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分别对各基层大队执勤执法、事故预防等工作进行不间断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后,及时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民警在执法方面出现问题。